1.遺失物拾得範圍:臺灣戲曲中心大、小表演廳、多功能廳、小舞台、臺音資料館、戲曲平台及戶外廣場等空間。2.遺失物諮詢服務時間:09:30-20:30,服務電話:(02)8866-9600分機1121。3.拾獲遺失物:演出時於劇場內拾獲物請交由表演廳服務臺處理,非節目演出時間或戶外所拾得物品請交由行政區入口處服務臺處理。4.領取遺失物:當民眾發現隨身物品遺失時,可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於服務時間至行政區入口處服務臺簽領,或電洽服務電話協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