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介紹
會員權益一覽表
會員身分 | 慕戲友 | 追戲迷 | 戀戲家 |
年費 | 免費 | 200元 | 1,200元 |
節目、 活動資訊 | 節目訊息、場館活動優惠電子郵件 | ||
早鳥優惠 | — | 有(依節目規定) | |
購票優惠 | — | 臺灣戲曲中心主辦節目9折購票優惠 | 臺灣戲曲中心主辦節目8折購票優惠 |
入/ 續約禮 | — | 8折電子禮券2張 | 7折電子禮券2張 |
生日禮 | — | — | 5折電子禮券2張 |
雙月節目冊《好戲刊》 | — | 免費寄送 | |
點數 | — | 消費1元可累積1點,無使用效期 | |
會員效期 | 永久 | 一年 | |
續約方式 | — | 現金享年費9折優惠; 會員效期內:點數達1,500(含)即自動續約 | 現金享年費9折優惠; 會員效期內:點數達4,000(含)即自動續約 |
會員登入後,可進行資料修改與會員效期查詢。
臺灣戲曲中心會員相關問題,請洽 (02)8866-9600分機1641王小姐或來信至tttcmember@ncfta.gov.tw。(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慕戲友(免費會員)
享購票、推廣講座及活動報名等優先權(需配合活動辦理)
免費寄送節目訊息、場館活動優惠電子郵件
追戲迷(年費200元,無卡片制)
臺灣戲曲中心主辦節目9折購票優惠
免費寄送雙月節目冊《好戲刊》
入/續約8折電子禮券2張(限指定節目,效期一年)
會員生日禮兩張5折電子禮券
(會員同意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將資料提供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作為入/續約電子禮券識別身分使用,會員知悉「臺灣戲曲中心會員系統」與「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係屬不同平台,若您尚無「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會員帳號,請務必先行註冊,並建議完成「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之「臺灣戲曲中心」會員綁定,以利使用入/續約電子禮券)享購票、推廣講座及活動報名等優先權(需配合活動辦理)
免費寄送節目訊息、場館活動優惠電子郵件
臺灣戲曲中心主辦節目購票金額累積點數(請詳閱積點方式)
戀戲家(年費1,200元,無卡片制)
臺灣戲曲中心主辦節目8折購票優惠
免費寄送雙月節目冊《好戲刊》
入/續約7折電子禮券2張、生日5折電子禮券2張(限指定節目,效期一年)
會員生日禮兩張5折電子禮券
(會員同意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將資料提供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作為入/續約、生日電子禮券識別身分使用,會員知悉「臺灣戲曲中心會員系統」與「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係屬不同平台,若您尚無「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會員帳號,請務必先行註冊,並建議完成「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之「臺灣戲曲中心」會員綁定,以利使用入/續約、生日電子禮券)享購票、推廣講座及活動報名等優先權(需配合活動辦理)
免費寄送節目訊息、場館活動優惠電子郵件
臺灣戲曲中心主辦節目購票金額累積點數(請詳閱積點方式)
- 一、
會員效期(臺灣戲曲中心會員為無卡片制)
(一)臺灣戲曲中心現場辦理加入會員者可立即享購票優惠。採匯款方式者,為配合帳務核對,於申辦審核5個工作日方可享有購票優惠。
(二)會員效期自生效日起算1年為止(如114年10月3日生效,會員效期至115年10月2日止),若付費會員【追戲迷、戀戲家】於效期內未進行續約,在效期終止後,不再享有所有付費會員權益。
二、延續會員效期
(一)點數續約:於會員效期內累積點數達【追戲迷】1,500點或【戀戲家】4,000點,系統將自動扣除點數續約。(如會員效期至115年10月2日,累積點數達1,500點或4,000點,系統將於115年10月3日00:00扣除點數,自動延續【追戲迷】、【戀戲家】一年會員資格)
(二)現金續約:享【追戲迷】200元、【戀戲家】1,200元之年費9折優惠。
(三)申請延續會員效期,每年至多申請1次,每次至多延續1年。
三、終止會員資格
會員資格一經生效,如違反會員條款致本中心終止,或會員欲取消會籍者,其已繳納之會費恕不退還。四、消費積點規則
(一)購買臺灣戲曲中心主辦節目票券,可累積消費點數,消費1元即為1點。購票時選擇「追戲迷/戀戲家」優惠票別完成購票。未選取會員優惠票別則無法累積點數。
(二)點數無使用效期。
(三)點數於節目演出結束後10個工作日歸戶。
五、點數兌換說明
(一)會員效期內累積點數達「追戲迷1,500點/戀戲家4,000點」,系統將於會員效期到期日隔日00:00自動扣除點數,延續「追戲迷/戀戲家」之會員效期。
(二)會員累積點數可使用於推薦第三人加入會員,惟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移給他人。
(三)會員效期屆滿未辦理延續者,無法進行點數累積,惟剩餘點數仍可兌換禮品。
(四)禮品兌換項目依照臺灣戲曲中心官方網站公告為主,申請兌換後不得更改品項及數量,本中心保留各項禮品上下架及兌換期限之權利。
(五)禮品兌換方式:請登入會員中心進行點數折抵兌換,俟收到領取通知電子信後,親至臺灣戲曲中心「售票處暨資訊服務站」(位於臺灣音樂館一樓)現場領取。
(六)禮品領取效期:領取通知信發送通知後3個月內。逾期未領取禮品者,已扣除之點數及禮品兌換數視同放棄。
(七)禮品兌換後恕不退換。
- 一、
會員認知及會員條款:
(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係依據「臺灣戲曲中心會員條款」(以下簡稱「本會員條款」)提供會員服務。當會員完成本中心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會員條款之所有內容,且完全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本中心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會員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會員條款內容將公佈於臺灣戲曲中心網站上,本中心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請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本會員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會員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會員及本中心雙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以電子文件、書面作為表示方式。
(二)若會員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會員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為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
(三)準據法及管轄法院:本人與本網站共同約定,若有爭議發生而須訴諸司法解決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為確保會員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於交易過程中將使用會員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蒐集之目的:蒐集之目的在於進行行銷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網路購票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與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O四O、O九O、一四八、一五七)。本中心將藉由加入會員之過程或進行交易之過程來蒐集個人資料。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本中心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 C001辨識個人者:如會員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等。
- C011個人描述:例如: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會員當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本中心停止提供服務後六個月為止。
- 地區:會員之個人資料將使用於臺澎金馬地區。
- 利用對象及方式:會員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中心之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等,即在前述蒐集之特定目的範圍內為之,包括但不限於向會員寄送行銷與活動資訊;另在必要範圍內,本中心得將會員之個人資料提供予服務合作夥伴以達上述蒐集目的。
例示如下:
A.會員同意本中心將會員資料提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作為入/續約、生日電子禮券識別身分使用。
B.為了進行會員購票積點及各項行銷活動資訊等服務,會員同意其於「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之個人消費資料,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提供予本中心和文化部藝文平台所經營網站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
會員個人資料之權利:本中心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本中心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提供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會員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本中心連絡進行申請。
※請注意!如拒絕提供加入會員所需之必要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
三、會員須先完成註冊且同意以下事項,始能使用本服務完整功能:
(一)依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提供會員本人正確、最新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為會員。每位會員僅能註冊登錄一個帳號,不可重複註冊登錄。
(二)即時維持並更新會員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三)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或有重複註冊帳號等情事時,本中心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相關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四、本中心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以下各項情況時,本中心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一)臺灣戲曲中心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二)臺灣戲曲中心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三)本中心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四)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中心致使臺灣戲曲中心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五、服務內容之變更與EDM及文宣品發送:
(一)會員同意本中心所提供本服務之範圍,本中心均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的項目或內容,且無需個別通知會員。
(二)會員同意本中心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會員。
(三)會員同意本中心得不定期發送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或住家地址。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臺灣戲曲中心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如申請不收電子報,仍會收到【會員權益相關通知】,以確保會員的權益。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會員申請文件及申請表格將不與退還,本中心將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
(二)本中心保有變更或終止會員優惠活動,及發行與停卡之權利。
(三)本中心將不定期更新或變更會員優惠,以臺灣戲曲中心網站公告為主。